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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磁卡的地方过进导致被夹伤。未贴注意标语,怎么维权?

    江苏-南京人身损害人气( 发表于:2017-05-12 15:28

    本人于5月3号左右12点回到所住大厦,该大厦每到11点就会关上通道口的玻璃门,必须用统一派发给所住户的磁卡才能开门,当日用磁卡开门时由于门的开关速度过快又加上门打开的方位和刷磁卡的地方过进导致被夹伤。当晚去了急诊,第二天给物业7个工作日解决此事,今天物业答复不予管理,该玻璃门旁也未贴注意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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