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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6月份在郑州金水区看中一套二手房,当时和房东签购房合同前

    河南-郑州房产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7-08-31 11:23

    本人6月份在郑州金水区看中一套二手房,当时和房东签购房合同前,房东和中介说首付到位后房东把钥匙可以给我,剩余的走贷款,首付凑齐后就打给房东了,房东也按口头约定把钥匙交给我了,当时和银行签贷款协议是7月5号签的基准税率,不过银行现在一直不放款,说是现在都是按增加20%才可以放款,要想放款只能等到银行政策调整到基准时候才给放款,我不同意按照上浮20%贷款,因为之前签署的协议就是基准汇率,现在房东找到中介要求我们要么把剩余的尾款打给他,要么把钥匙收回去,现在房子我已经清理完毕添置了一些家电租出去了,房东要求把钥匙给他,我想咨询一下,造成这些事情的原因究竟是银行的过错还是我的过错,房东这样要求属不属于违约呢,如果属于违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违约金,希望老师给予解答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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