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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与谌书元民间借贷案件

    安徽-阜阳债务追讨人气( 发表于:2017-12-18 11:22

    申请人与谌书元民间借贷案件,在2014年5月27日我向固镇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查封126万元啤酒,申请人现金担保(2014固民保字第00045号卷),固镇法院崔北平通知申请人必须到双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6月8日我向户口所在地颍上县法院起诉,6月10日颍上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带队查看了固镇法院查封啤酒现场,6月12日固镇移交函(固镇法院没有按照诉前保全法规定移交,移交时没有清单,没有把担保金及保全费用移交)邮寄到颍上县法院审理庭(审理庭法官没有告知申请啤酒已经移交,审理法官隐瞒了移交函,同时也没有对已变质啤酒做出处理)在6月26日做出调解书(2014颍民一初字02010号)调解书内容,分三期还款,第一期未履行,我申请强制执行,(2014颍执字00578号)申请人每天到颍上县法院执行局督促执行新鲜已变质的啤酒,执行法官姚孝华都说没有时间,一直拖到5个半月,直到11月13日姚让我陪他们去固镇(是让我为他们吃喝买单)到了固镇姚让我在宾馆等他们,中午回来吃饭时,姚把移交函拿出给我看时便说查封物品已经移交给我们,你去固镇法院解封,由我们查封,现在是固镇法院查封状态我无法执行,按照姚法官说的固镇法院解封由颍上县法院查封,但我不知道姚已经和固镇法院办理了查封裁定,后来得知姚孝华因拖延执行,导致查封126万元啤酒灭失,姚孝华发现查封啤酒灭失,不追究看管人责任,也不追回看管人变卖法院查封啤酒款,反而在固解封时故意不在查封,里面有什么不为人之的猫腻,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和政府招商引资正在建造一个啤酒厂,他到啤酒厂看查封堆放场地,回来竟然说没有查到,执行一年中被执行人转移了所以财产,每次都是转移后姚才去调查,然后说善意取得,调解书生效后为躲避执行,恶意串通转移财产,姚法官居然说善意取得,真让人无语,中国还有这样的法官 申请人多次请求追究看管人责任姚都不理,姚孝华在2014年11月16日将00578案件报结执行完毕共执行1656500元,此款申请人没有收到,做为一个法官,一个党员干部在办理此案时竟然吃拿卡要,欺上瞒下,忽悠当事人,姚孝华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渎职,给申请人造成直接损失,数额巨大,坚决举报法官腐败 举报人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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