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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份因为没钱,在超市偷了些吃的,价值一百元左右被抓去派

    广东-深圳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8-01-25 17:15

    今年9月份因为没钱,在超市偷了些吃的,价值一百元左右被抓去派出所按指纹做笔录后民警叫我写悔过书后把我放了。可十二月份时因为饿去另外家超市偷过10次猪肉价值八十元,在超市付钱时被收银员察觉当时逃了,超市知道我的姓名,也不知道超市报警没,两个月过去了警察也没找我,我很害怕也很后悔,现在手里有些钱可以去赔给超市让超市不追究我责任吗?如果我去自首派出所会怎么判我?我愿意多赔钱给超市协商不追究我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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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18.02.01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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