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集体林地由村里一位村民经营开发(当时没签订任何承包手续,属于

    广西-南宁拆迁安置人气( 发表于:2018-03-06 16:24

    集体林地由村里一位村民经营开发(当时没签订任何承包手续,属于强占集体林地搞种植),后来2010年该村民到县林业局办理了林权证(其他村民不知情),现在修建高速路林地被征用,请问补偿金归个人还是集体,谢谢!

    相关咨询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