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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年一月份把房子租出去,租客孩子把洒出来,水流到客厅了,好

    湖北-武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8-03-31 14:28

    我去年一月份把房子租出去,租客孩子把洒出来,水流到客厅了,好几次,四月底,楼下客厅天花板有水印,不大,大约半个平方,楼下找我处理,要求我我提前和租户解约,(此时已经做过两次打压实验,确实不是管子漏水,客厅也没有上下水管)修理房子,我照办,六月初我们在社区,物业,业委会共同鉴定下签修理协议,要求我三天内付物业1800元给他们家修天花板,我也同意了,钱也付给物业且物业已经开始动工了,结果我和物业,开放商均收到楼下法院传票,第一次上庭之后,法院来我们两家录像,楼下又说我们卫生间漏水,那我们做闭水试验,结果楼下在我们管子靠墙的里面打了一个洞,作实验的时候楼下管道就漏水,法院也录像了,录下了那个洞,但是法院还是让我们修,我出差,我们家人知道楼下难缠就把卫生间挖了,修,结果楼下不让我们做闭水试验。法官要求也不行,他们说要做漏水损失签订,只有维修费不行,又在年前12月找了漏水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来他就把说了一堆都是我们漏水损坏,好多说是他自己修好的,要求记录,现在评估报告按照他说的出来有八千多损失,然而并不是我我们造成的,下个月要再次开庭了,楼下已经对物业和开发商撤诉,我想问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做闭水试验?评估报告里的多项损失是无理的,是不是可以要求漏水鉴定?这个评估损失费是他要求他垫付的,那么最后这个费用是得我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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