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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二嫂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我二哥因为生计,常年在外。二嫂长年

    江西-赣州婚姻家庭人气( 发表于:2018-04-09 14:22

    我二嫂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我二哥因为生计,常年在外。二嫂长年在家无所世事,不种田不工作,整天赌博,如同上班打卡。好吃懒做,对家庭毫无贡献,且与很多男人发生过关系,作风泛滥,很不检点,近一年来在赌博场认识一个已婚但妻子离家出走的男性后,更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方两人均明知二嫂有配偶仍然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请问对方两人是否构成重婚罪?还有就是二哥19年前领养一个女儿,其成年后二嫂将其出嫁并获得近二十万礼金,这笔礼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二哥能否以重婚罪起诉对方两个人?因为二嫂婚姻有重大过错且对家庭无任何贡献,能否不分财产?并要求二嫂全额返还该笔礼金给二哥?并追究对方两个人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另外,二嫂嫁给二哥前属于二婚,当初为了能和二嫂结婚,二哥支付符合当时社会水平的补偿金给二嫂原配,并取得其离婚证后与其结婚。鉴于此,二哥能否以同样方式要求得到符合目前社会水平的补偿金将其转让给对方?(即放弃追究对方两人刑事的情况下,能否要求二嫂不分财产净身出户且由该男方支付符合目前社会水平的补偿金,以及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对方不答应上述条件,再要求法院追究对方两人的刑事责任。即民事刑事由对方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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