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这是主要详情:房主赵辉将静海区团泊东区观澜北苑32#楼-1-

    天津-静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8-04-18 15:57

    我想咨询一下房屋出租纠纷的事 这是主要详情:房主赵辉将静海区团泊东区观澜北苑32#楼-1-601房子在2017年9月3日出租给租户张万明,租期为1年,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抵扣掉押金截止至1月2日也已到期,合同约定延期5日不付房租已算违约,可以解除合同,至今已过去将近4个月,通过微信、电话均不能联系上租户张万明; 签订了租赁合同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