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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以其公司作抵押物(合同上写:以某某公司作为抵押物,并加盖公司公章),未办理抵押登记

    甘肃-庆阳工商税务人气( 发表于:2018-07-13 06:27

    借款人以其公司作抵押物(合同上写:以某某公司作为抵押物,并加盖公司公章),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有效吗?算物保吗?借款到期,出借人放弃以抵押物追偿,其他保人能否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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