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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经过:我是一家装修公司的负责人,2015年4月装了一套简

    云南-昆明经济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8-07-16 17:30

    事情经过:我是一家装修公司的负责人,2015年4月装了一套简租房,装好后房东一直把房子租给别人使用,直到今年的7月1日接到房东电话,说楼下的投诉漏水,让我们去看一下。到了现场的情况是此房间部分木地板下面全是水,整个客厅木地板全部起泡,后经多方查找确定是厨房三角阀漏水,后来租房的人自己找人修复了,产生了大概2000元的费用。 我个人认为这事房东应该对自己的房间施设进行检查更改,毕竟洁具和灯具的保质期只是一年;还有租房的人,既然住在里面,发现漏水就应该说,因为淹成那种情况不可能是一天两天的事,至少是半个月左右;那对我们来说,我也有责任,3年前装好房交房的时候没有给房东文字的东西,告诉他“全部洁具和灯具质保期只有一年,差不多的时候要检查或者更换”。所以这次让我们承担500元我也认了,但这次我已经很明确告诉他们洁具和灯具的使 请他们检查或更换,以后再出现类似的事情应该和我没有关系了,但房东的意思是既然是我装修的房子,以后出的所有类似事件我都必须承担。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这次算小事,几百块就搞定,如果下次更严重,或者把楼下全淹了我也担不了了呀! 出租去的房子,当初总的装修款就2万多点,这种保一辈子的事怎么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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