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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夫妻共有的农村闲置房屋5万转让给

    内蒙古-厦门婚姻家庭人气( 发表于:2018-07-19 17:53

    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夫妻共有的农村闲置房屋5万转让给了游xx,因房屋无法过户,原因是他们俩人私下鉴定的协议,我全然不知,协议我本人也没看到,,2011年5月游XX将我们夫妻二人诉讼到法院,要求房屋产权过户,我才知道房屋转让的事。诉讼发生后,我发现共有财产被非法处分,我提提起反诉,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协助完成房产过户,驳回我的反诉请求。 二、我不服市法院判决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决:1、撤销市判决书,2.房屋买卖合同无效,3.游XX将诉争房屋返还给上诉人夫妻二人,我夫妻返还游红霞房款50000元并补偿游红霞200000元房屋修缮费。 三、这种判决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我上诉到内蒙古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高院指令重审,兴安盟中级法院竟维持原判决, 四、向兴安盟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兴安盟人民检察院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做出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兴安盟人民法院拿不出关于这200000万元房屋维修的有利凭证。这是以证据说话了吗?在被申请人游XX不诉不求的情况下,在没有证据的支持下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竟然能做出如此判决,现该案在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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