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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问题

    重庆-巴南区民商事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8-07-24 11:54

    请问获得法律援助的对象,法院对其诉讼费用都予以减免吗?劳动纠纷立案交费10元是否为减免后费用? 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费用由政府支付吗? 3、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和个人付律师费聘请律师承担的一样吗?如,代替委托人立案,出庭,告知委托人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等事项。提交申请法律援助后,通常在开庭前多长时间律师和委托人见面沟通? 先申请法律援助再去立案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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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 巴南区 解答问题:7275条

      免交诉讼费的法定条件:(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2、减交诉讼费的法定条件:(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1、10元不是减免后的费用。2、国家财政支付3、4、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应当自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法律援助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告知受援人,并与受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但因受援人的原因无法按时签订的除外。4、一样的,但态度由律师个人决定。5、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前应先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立案,携带立案通知书及案件材料到所在地的法援机构咨询。经值班律师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就会发给一份《法律援助申请表》(每个地方实际情况可能不一样,无特别规定)。

      回复于 2018.07.24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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