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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你们好,村委员制定的分配方按是按照2003年的人口分配。

    内蒙古-包头婚姻家庭人气( 发表于:2018-09-10 22:28

    律师你们好,村委员制定的分配方按是按照2003年的人口分配。制定的分配的时间是2015年|2月份。把2003年以后因结婚入户妻子和出生的子女都排除再外不分或少分。(都是老户的子弟)。我们到法院起诉诉求享受同等分配权。法院申理以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驳回诉求。(土地是集体的没有给村民承包拿土地置换的楼房)。请问律师们我们的诉求有没有法律依据?村规民约多数成员开除少数成员的权益是否合法?我们的诉求不支持的原因?这个案件的人员都是妇女和儿童。村民自治真的无法一无天想怎样制定就怎样制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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