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案件:我姨父被公安局抓了,就是给他大哥家贴些纸条。四年前他儿子和女儿被女婿杀了。

    江西-南昌羁押审查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8-09-13 15:34

    案件:我姨父被公安局抓了,就是给他大哥家贴些纸条。四年前他儿子和女儿被女婿杀了。剩下他和我姨两位孤寡老人。我姨父因为伤心过度,他和他大哥家一直有矛盾,认为之前他哥哥说了要抄他全家的话,就记恨他哥哥,就给他哥哥家大门贴些纸条。还写了56条罪行去派出所和乡政府告他哥哥一家人,要要求赔偿,他哥哥就叫公安局把他抓走了。在看守所呆了15天了,昨天派人去公安局问,说是以寻衅滋事罪定的。这个属于寻衅滋事罪吗?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江西 南昌 解答问题:9035条

      属于。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回复于 2018.09.13 15:41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