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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律师先生: 夫妇离婚12年多,南方北京户口,女方广东户口,两人至今未再婚

    北京-北京倾销补贴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8-11-12 12:19

    您好,律师先生: 夫妇离婚12年多,南方北京户口,女方广东户口,两人至今未再婚,孩子归父亲,现在不到16岁,能否补办独生子女光荣证?能追加补领补贴吗? 谢谢!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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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6018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具体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回复于 2018.11.1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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