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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污罪会怎么量刑?

    浙江-宁波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0-21 11:14

    贪污罪会怎么量刑?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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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宁波 解答问题:7989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复于 2020.10.2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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