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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河北-邢台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8-24 11:11

    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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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邢台 解答问题:41901条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一、复议申请申请人自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于 2020.08.2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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