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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审限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江苏-南京行政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8-12 14:59

    行政诉讼审限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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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南京 解答问题:9046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回复于 2020.08.1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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