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黑龙江-哈尔滨行政诉讼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0-08-12 15:35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黑龙江 哈尔滨 解答问题:41999条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

        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

        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

        二、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

        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

        法院

        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注意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

        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此外,提起行政诉讼还要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即:原告主体要合格;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

        起诉状

        也可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回复于 2020.08.12 16:05

    相关咨询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