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行政诉讼法费用怎么收取?

    湖北-神农架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2-02 11:29

    行政诉讼法费用怎么收取?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湖北 神农架 解答问题:42036条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的规定: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该办法明确: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费依据第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交纳: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请费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交纳(法条略)
      行政诉讼案件的另外一项据实交纳。
      根据上述规定,行政诉讼未申请执行及产生其他费用的,只需交纳受理费(标准见前述)。至于你提到的诉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诉讼费问题,如果未产生其他费用(即第三项费用),诉讼费为50元,但是,因行政不作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回复于 2020.12.02 15:31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