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青海省最新二胎政策是什么?

    安徽-宿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0-31 10:54

    青海省最新二胎政策是什么?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安徽 宿州 解答问题:41901条

      2018年3月24日修订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二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牧区少数民族牧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对符合本条生育规定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双方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两个子女死亡的,可以再生育两个子女;

      (二)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有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一个的,婚后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两个以上的,婚后可以生育一胎子女;

      (四)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按本条例规定生育;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特殊情形。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回复于 2020.10.31 10:54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