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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金华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0-27 10:54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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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金华 解答问题:8029条

      第一原则,当然是自愿。<br>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各种各样灵活的方式来分割财产。<br>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能会涉及到诉讼离婚。<br>第二原则为平均分配原则<br>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平均分配是一个大原则。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在平均分配的大原则下,会有一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倾斜。<br>此外,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情节,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br>

      回复于 2020.10.2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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