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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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br>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br>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br>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br>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br>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r>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回复于 2020.09.10 11:44
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土地赔偿,本地人,应土地上交村上管理,现在又签合同三十年,没有得到赔偿,他们每年有几万赔偿,这个咋打官司
拆迁安置
权证不齐的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是不是可以做出暂缓登记的决定?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农村私底下跟村里领导和乡里管地的领导承包签合同的土地 有公章 有管理土地那个领导签字 别人告我能告赢吗
合同纠纷
在农村有出现在没有规划为住房区的地方建房子的情况,这种乱建房子的行为应该又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因城市发展需要,同事所在农村土地欲受到政府征用,但是土地补偿费规定由村干部统一管理,请问,这条规定是否合理?
拆迁安置 2位律师回答
我们村是包产到户,很久以前就把村里的农田都分配好了,现在村里大部分人都出去打工了,我想调整自己的田地,把他们全部并在一起,但是我们村是四个大队,地的管理都不一样,我要怎么做才能成功?
个人独资 1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