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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活动吗?《物权法》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深圳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7-31 15:23

    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活动吗?《物权法》是怎么规定的?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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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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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深圳 解答问题:9818条

      《物权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依法选好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后,应当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将自己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权利委托给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回复于 2020.07.3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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