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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刑期间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浙江-台州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8-20 15:09

    服刑期间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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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台州 解答问题:7991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内容提取,因服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所以不能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回复于 2020.08.2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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