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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人去年年底 在工作单位受工伤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并有工伤保险 现在已经康复

    辽宁-沈阳工伤赔偿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19-02-14 08:32

    家人去年年底 在工作单位受工伤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并有工伤保险 现在已经康复 伤残鉴定为6级伤残 想问下 应该享受的工伤基金赔偿有哪些 用人单位的赔偿有哪些 详细的又是多少 谢谢律师帮忙解答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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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 沈阳 解答问题:7275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于 2019.02.14 10:00

    • 何路英律师–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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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 沈阳 解答问题:509条

      工伤被定为六级伤残的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可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沈阳市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16个月沈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沈阳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24个月本人工资。

      回复于 2019.02.2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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