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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们于去年与唐山金信新能源公司签了借款协议书,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期限一年利率百分之十八

    天津-天津法律顾问人气( 发表于:2019-03-20 20:53

    您好,我们于去年与唐山金信新能源公司签了借款协议书,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期限一年利率百分之十八,每月付息,自去年底以来公司多次违反协议不再付息,或到期的本金也不返还给出借人,请问像这种违反借款协议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如何用什么措施来维护借款人的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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