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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与人在加油站因排队问题发生斗殴,对方先辱骂、推搡、动手,后扭打在一起。

    江苏-南京交通事故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04-10 10:10

    2018年9月,与人在加油站因排队问题发生斗殴,对方先辱骂、推搡、动手,后扭打在一起。结束后,我提出报警,他不愿意,然后私了走人。一个月后警察打电话喊我录口供,然后说对方在打完架之后的半个月报了警。因为当时过了一个月,我没有去验伤,也没有跟家人朋友说。到19年4月我伤已经基本恢复。对方4月鉴定出轻伤二级。现在估计要赔付10万左右,我认。我想问一下对方一点责任不用付么?他就是左手无名指受伤,其他没有任何问题。对生活没有什么影响。就可以开开心心拿走赔付款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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