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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咨询

    河北-邯郸房产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9-04-25 13:34

    对方1945年以前在我家现住地居住过,之后参军,随军南下,之后在广西居住并担任县委书记,对方参军后,其父母搬迁至邻村,1950年土地改革时,其父母在邻村分得宅基地,我父亲在1970年经生产队批准,分得现住宅基地,并取得生产队办法的证明,且当时该地是空地。1992年因此纠纷打过官司,1996年终审判决为请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24年了,也没有给任何解决方案。现对方(已故)女婿(现役军人)又来要宅基地,并称通过军事法律给县政府施压,甚至要求一个月内搬离,否则强拆。
    对方同意调解,提出的条件是要么给他们买一套200平米的楼房,要么给他们半亩地(纠纷宅基地面积378平米)
    请问对方要求是否合法?此纠纷是否适合军事法律?或者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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