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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他人签订一份稀土买卖合同。利用该合同收取了合同预付定金人民币200多万元拒不归还,怎么维权?

    上海-上海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04-29 16:24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相关规定,我国稀土生户、流通企业实行准入制度、行政许可管理、出口配额等制度。一家无经营许可资格、无出口配额的公司与他人签订一份稀土买卖合同。利用该合同收取了合同预付定金人民币200多万元,拒不归还。请问,1、案件中的稀土买卖合同构成违反合同法五十二条5项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吗?2、若是,该公司是否构成明知无效合同,隐瞒事实真相收取预付款后,拒不归还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占有?本案中签订合同的公司、法人、总经理(操作人),是否构成犯罪或违法?犯的什么罪?违什么法?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维权?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杜德广律师–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上海 徐汇区 解答问题:62条

      合同本身有效,没什么犯罪不犯罪,对方违约你就只管进行民事诉讼要钱就是了。 请搜索我的微信公众号:上海律师杜德广 关注后详聊

      回复于 2019.04.2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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