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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附近要建垃圾厂,购房合同明确写明有不利因素会列出,不能遗漏。我们可以起诉吗?

    广东-广州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05-31 16:58

    我在17年购房,19年突然得知小区附近要修建垃圾厂,是13年的规划,网上都有。但开发商未列入不利因素。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有列出开发商应列出所有不利因素,不能遗漏。我在得知该项目公示后,通知了开发商,请他们按照合同将该不利因素通知所有业主。但开发商拒绝了。开发商说该区住建委告诉他们,垃圾厂不是不利因素,因此他们不需要通知。如果住建委承认垃圾厂是不利因素,他们无条件退房。省发改委有回复,这个项目属于邻避项目。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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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智敏律师–大律师网

      1357094690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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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广州 解答问题:6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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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19.06.0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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