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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合同被,能否要回款项。

    河北-秦皇岛合同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9-06-04 13:46

    2017年底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卢龙县石门镇刘立学说有路子能找到高铁工程,这样又认识了耿淑杰、耿淑芳、耿月娇,耿说她哥(司宝明,司新义)是铁路上的一个大官,能拿到高铁工程活(先说是铁路公司总工,后来说是铁路公司建设局副局长),与2018年3月(由张丽已签合同转签)签下山东潍坊、高密高铁车站清包工程,并交工程保证金各50万元,签完合同交5万元,进场施工再交45万元,原定于2018年3月22日开工进场施工,后以种种借口延迟开工至今(说是山东开会,不让开工,得等几天),在敦促山东工程开工的同时,又说四川有工程,干四川吧(还有山西,没做),2018年5月又(王桂芝转签)签订了四川眉山车站合同,限定7日内进场,又交了20万元,说是给项目部经理吴孝义的回扣,结果又没进场施工,以种种借口推脱(地震、发大水),还是等几天,推至2018年11月司新义来秦,说环渤海高铁开了,给你们唐山,秦皇岛活,至2019年3月6日司新义来秦告知,以前山东、四川因中铁公司将钱挪用到别处造成至今没有开工,现在山东、四川、唐山本月20~25日全开工进场,我已安排好,你们拿着我的介绍信到各地项目部联系即可。结果山东、四川、唐山按司新义所说地点、联系人根本没有,再找司新义手机关机就找不到人了。现人已找到,说出事了,工程没有了,家也没有了,钱也没了,坐牢也不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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