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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律师:我和王星的债务纠纷法院2011年判决:被告人偿还我

    山西-吕梁经济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9-06-05 16:37

    你好律师:我和王星的债务纠纷法院2011年判决:被告人偿还我本金20万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65200元,共计265200元。(逾期利息按每日每元万分之四计算的),在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时,法院不予计算判决生效后至还款之曰的债务利息,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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