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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2002年建设,属于集体土地本,家家户户都有房本,且很多经过一两次过户买卖

    河北-秦皇岛知识产权人气( 发表于:2019-07-04 16:15

    小区2002年建设,属于集体土地本,家家户户都有房本,且很多经过一两次过户买卖,票据齐全。后该集体解散,个人手里土地本丢失,导致房产部门拒绝过户,套房买卖时认定已有住房。如何解决过户手续问题?如有解决途径,小区群众愿聘请专业律师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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