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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咨询一下监视居住的问题

    河北-唐山私人律师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07-15 09:16

    被诬告性侵的案件,监视居住到期前两天,公安局叫去做笔录,说案子还在调查中,今天监视居住到期,公安局也没有任何措施。难道不应该解除监视居住,那什么时候能够结案?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李单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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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青岛 解答问题:9条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回复于 2019.07.1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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