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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没有离婚,即将走向离婚,因为感情不和

    江苏-徐州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07-17 13:56

    我还没有离婚,即将走向离婚,因为感情不和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王海宁律师–大律师网

      15852275911(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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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徐州 解答问题:26条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回复于 2019.07.17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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