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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单位未履行告知或堤醒义务,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

    山东-淄博私人律师人气( 发表于:2019-07-22 11:28

    我在办理退休时一同办理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时,办公人员说我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不够,不能领取一次性独生不女补贴,我问以后什么时候可以领?答复是什么时候都不能领。其实按当时地方文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不够不能在社保处领,但可以在退休单位领,由于他们没有告知和提醒,让我失去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的机会(我错失了劳动仲裁时效),我想提起行政诉讼,想问一下未尽告知和提醒义务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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