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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原于1994年向我借款3000元,未约定还款日期,因无力偿还,于1999年结帐时

    安徽-阜阳债权债务人气( 发表于:2019-09-06 03:06

    债务原于1994年向我借款3000元,未约定还款日期,因无力偿还,于1999年结帐时,又重新给我打了一张3000元的借条和5000的利息欠条,仍未约定还款日期,我也一直未要过,后我于2018起诉,我的诉讼时效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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