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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墙回忆录 我的案子是、“依法治国”以来、一起最大顶风违法违纪、拉帮结派、共同抵触、消极、对抗、中央路线方针的特大腐败案、涉及腐败部门之多、涉及徇私枉法、徇私舞弊问题之全面、就是呼格案、邢树斌案、念斌案加在一起也不如我案违法问题多、依法治国以来中国之最。

    山东-潍坊职务犯罪人气( 发表于:2019-09-08 15:25

    高墙回忆录 我的案子是、“依法治国”以来、一起最大顶风违法违纪、拉帮结派、共同抵触、消极、对抗、中央路线方针的特大腐败案、涉及腐败部门之多、涉及徇私枉法、徇私舞弊问题之全面、就是呼格案、邢树斌案、念斌案加在一起也不如我案违法问题多、依法治国以来中国之最。 我叫丁振忠、55岁、初中文化、原籍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镇,仉东村,现在居住在寿光市,文庙街、文化名园小区、2014年被寿光市初级人民法院判刑七年,2019年8月8日刑满释放。 我是因为,维护国家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被寿光市的公检法捏造了一个罪名、将我判刑入狱,出狱后,我发现、我在监狱服刑的、(2013)寿刑重初字第2号判决书、竟然是一个假判决书,假判决书让我服刑七年,中国自建国以来从来没有一例,我有可能成为、新中国第一奇案。 事实经过如下.2012年8月、我手持证据,署名检举材料、到了北京,准备向中纪委检举:寿光市委书记孙明亮,等人祸国殃民的一系列行为,一则维护国家利益,二则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幸被山东省驻京办拦截,落入孙明亮的手中,于是,孙明亮就指使寿光市的公检法、合伙给我捏造了一个罪名、将我判刑七年。出狱后,我拿着释放证、回家乡派出所落户口,网上显视我的户口、七年中一直在村中落着,没有入狱记录,后来、很多懂法之人帮助查找了很多相关部门、甚至是最高法、都没有查出判决书的档案,假判书已确定无疑。那我现在的状况又如何呢?我被拘留后,寿光市的公安局抄了我的家,抄走了我向中纪委、最高检、等部门检举腐败、反映不正之风的材料若干份、他们竟然将内容透露给被检举揭发单位及个人、我的家人受到那些被检举揭发单位及个人、甚至有黑社会性质的人,的长期凌辱、过着求生不能、求死不能、半人半鬼的生适七年、谁来为我的家人讨回 公道、谁来为讨回公道。 我莫须有罪名的来源 富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原名、山东富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书中简称:富氏。 2008年、富氏给、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来路不明的一套房子洗钱时骗了我、造成我直接损失40余万元、间接损失100多万元、我在讨债时、无意中、我得到了寿光市2006年、违法零地价出让给该公司土地三百亩、一次性造成国土资产损失三千多万元的一份罪证材料、之后、我变遭到寿光市委书记孙明亮的长期打压和迫害、为了生活、我被迫走上反腐维权的道路、在山东省我遇到、官官相护、走投无路后、2012年8月6日我手持证据、署名检举材料、到了北京、准备向中纪委检举、寿光市委书记、孙明亮。祸国殃民的一系列行为、一则、维护国家利益、二则、维护个人的合权益、上午九点、我在过天安门地下通道口时、执勤民警检查完后、向我提议经我同意后、他们打电话联系了山东省驻京办人员、后驻京办人员背信弃义、又打电话联系寿光市的公安人员进京、连夜将我拉回寿光市、软禁两天、拘留逮逋。 2013年4月27日、寿光市初级人民法院出具、(2013)寿刑初字第105判决书。 罪名:敲诈勒索富氏20万元判刑七年。 书证:保证书——今收到侯镇镇政府、帮助追回富氏骗款20万元、从此不再上访、特此保证、否则负法律责任。 丁振忠2011年10月6日 物证:侯镇镇政府财务开出的、一张20万元的银行支票、支票上盖有侯镇镇政府的财务公章及镇党委书记、卜庆华的个人私章、 书证、物证、连在一起最恰当的罪名:政府强迫交易。 罪名、书证、物证连在一起赤裸裸:胡说八道。 2013年4月29日、向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3年9月12日出具、(2013)潍刑二终字第78号裁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2014年7月15日我被发送到山东省潍坊监狱 原因: 2013年8月16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我的上诉、当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根本不成立、中院却出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判决、发回重审。法律明确规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律视为无罪、中院就应尊重法律当庭纠正改判、相反、却做出了发回重审的错误裁定、无疑是在故意包庇初院、当初院第二次有恃无恐的原判后、吓得我不敢再上诉、我怕再发回、来回拉锯、无奈、我只好入狱服刑。 2014年7月15日我入狱、月底我按正当的法律程序、通过监狱、我给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写了申诉书、是中院法定受理范围受理内的事项 、至今无任何消息、我在监狱的五年中、我通过监狱无数次催问都无果、同时我又向他们写过多次申诉、照样无果、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封锁了我申诉的渠道。 2014年8月6日、我按正当的法律程序、通过监狱、我给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写了检举、控告信、是他们法定受理范围内的事项、他们不给我一字书面回复、只是多次找我提出赔钱私了、我不同意私了、在监狱的五年中 、我向他们写过检举材料上百份、字二三十万之多、无一字回复、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封锁我、检举控告的渠道。 2014年10月、我按正当的法律程序、通过监狱、我开始给、中纪委、最高检、山东省纪、检、等部门写检举信、五年中、我写了一二百封、字百万之多、我通过监狱分别用、平信、挂号信、转交、三种方式通过监狱向外发送、五年中无一字回复 、中央明文规定:“凡实名举报、一律书面回复” 中央不会带头违反、显然信一封也没有发出、潍坊监狱封锁了、我向上级反映问题的、所有信息渠道、我在监狱、成了典型的、“覆盆之冤” 案件的由来 2000年、我来到了寿光市宏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务工、2007年我用公司工程尾款、从东营市东城步行街、给公司顶账顶来一套店面商铺房、面积166平米、单价4000元一平米、计款66万元、当时公司正好欠我提成二十几万元、于是、公司就与我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房子归我、我买后交公司40万元、富氏通过中建八局的郭秋安知道我有这套房子。 2008年、富氏以给我工程做为诱饵提出、富氏用开发商送给、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一套163平米的住宅楼(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畜校对面、圣都花园、即交警支队家属院、顶名户主、刘立营)对换我东营这套房子、对换后过户时我发现、富氏的房子房产证价41万元、评估33万元、现房2480元一平米 、比当初告知我的价格少百分之三十五以上、而我东营的房子当时的顶账价为4000元一平米、并且、升值空间大、估计三年、到 2011年可升至10000元一平米、此次换房、富氏造成我直接损失40余万元、间接损失100多万元、而且、富氏根本没有工程给我做、富氏只是为了“洗钱赚钱” 。 我被富氏骗走的是、我用农民工工钱顶账顶来的房子、李克强总理说、“农民工工钱政府总负责”当时虽然还不是李克强的总理、但当时国务院的政策也基本上是这个意思、所以、只要我要钱不违法、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讨债都可以、包括政府替富氏还钱、也完全符合国务院精神。我采取了举报富氏用地违法讨债。 2009年5月22日、我用传真向山东省国土厅举报了、富氏零地价违法占用寿光市土地三百亩的事实。 2009年6月15日、寿光市国土局答非所问、违法出具、富氏用地答复意见书。 (卷宗中有此书证据) 2009年7月27日、潍坊市国土局作弊出具、富氏用地复查意见书、出具、富氏占用寿光市、稻田镇、王望三村土地、299、48 亩、总计花费568万元、具体1、土地出让金329万元、事实是、国土局用富氏土地证、手续费中的土地增值税、冒充的土地出让金、富氏是2006年11月30日办的土地证、当时该地的正常出让金应该在三千万元至四千万元、依据国发【2004】28号文件四规定“禁止非法压低低价招商” 富氏用地是一起标准的零地价非法出让国土案。 (卷宗中有此书证据) 2009年9月22日、山东省国土厅、揣着明白装糊涂 出具、鲁国土信核字(2009)第19号复核书、富氏占地三百亩、总计花费568万元、不是零低价、合法、终结信访。制造了省、市、县上下三级合伙作弊、共同出卖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恶性事件。 (卷宗中有此书证据) 2009年下半年、我拿着以上违法三书、走访山东省信访局、国土部回答:已经信访终结、不再受理。而此时、寿光市公安局长、聂作坤、派公安局毫无目的、的乱调查我、意在恐吓及毁坏我的名声、无奈、在2010年1月6日我只好接受、寿光市国土局代表政府提出的建议、富氏骗我的40万元、今后由政府还、了结此事哦。 我以后分别收到以下政府还钱: 一、收条、今收到寿光市国土局现金6万元、(富氏一案) 丁振忠2010年1月6日 (卷宗中有此条证据) 二、保证书:今收到侯镇镇政府、帮助追回富氏骗款20万元、从此不再上访、特此保证、否则负法律责任。 丁振忠2011年10月6日 (本案的书证、卷宗中有此书证据) 三、收条:今收到寿光市公安局救济款12、2万元。丁振忠 2011年12月29日 30日上午、刑警陈卫方在寿光市中百大厦西邻、农业银行、他用我的名字、我的账号、他给我填写了10万元存单。 (证据、可查银行存款笔迹) 到此我共收到政府替富氏还钱38、2万元、离政府承诺德41万元还差2、8万元、而此时我东营房子已涨价涨到了10000一平米、我的实际损失已经超过了120多万元、但我还是坚持只要政府最初承诺的41万元、政府不但兑现当初的承诺、还对我多方打压、让我得不偿失。 寿光市国土局6万元的真相 2010年1月6日、我被叫到了寿光市国土局、他们对我说、富氏骗你40万元我们还、今天先给6万元、年前再给10万元 、三四月份还清、结果、他们不但没再给钱、他们还找到了寿光市公安局长聂作坤、扩大对我的乱调查、甚至到我的老家去乱调查我、严重毁坏了我的名声、我恨透孙明亮、聂作坤、于是、2010年4月1日开始、我用网络向国家信访局投诉他们、从此我也走上了、慢慢人生信访路。 侯镇党委20万元的真相 2010年5月18日、我被叫到了侯镇党委、党委书记、卜庆华对我说、他受市委书记、孙明亮的安排、把国土局欠的34万元、他再加一万元的利息合计35万元一次性给我、要我第二天接到他的电话后、来侯镇党委取钱、晚 18时至20时、卜庆华的秘书用党委电话5361001与我家电话5191236、来回传真35万元保证书草稿多遍、直到定稿、第二天11时我接到卜庆华的电话说、市委书记孙明亮刚来过侯镇、又不让把钱给你了、之后、卜庆华不但没再给钱、他还 安排侯镇政府人员、不断到我在县城的家、严重干扰了我的 正常生活、我恨透了这些出尔反尔的腐败官僚分子。 2011年10月4日、侯镇党委郑副书记 、仉东片总支李书记、二人从家中把我接到寿光市党校宾馆、席间卜庆华、当众对我说、我以前既不认识你丁振忠、更不认识什么富氏公司、因为 你户口在侯镇、市委书记孙明亮才安排我给你钱。 2011年10月6日、卜庆华亲自把我从家中、接到侯镇党委他的办公室、由他口述、我写下本案的书证20万元的保证出后、他的财务人员当场给我开了一张20万元农行支票、第二天上午我将该支票、存在了寿光市区、文化名园小区路口、农业银行、我的农行银联卡上、可以随时调查落实、判决书中卜庆华作伪证说、这钱是富氏的、卜庆华身为我的父母官、却作伪证陷害自己的村民入狱、天理、国法都难容? (证据、可根据这张支票的编号、查一本支票其余19张的用途、不但本案真相大白、还可以获腐败大案) 寿光市公安局12、2万元的真相 寿光市公安局这12、2我认为、是政府承诺替富氏还钱41万元中的一部分、不知公安局怎么认为、总不至于说我敲诈勒索公安局吧? 我的目的 2010年3月8日、我向全国两会建言、刊登在《新华网》向全国省级纪委书记建言上、头版第四条、二年之久(可落实)。 内容如下: 国土部门、垂直领导、垂直作弊、富氏公司、违法占地、国土部门说、不是零低价、就不是、是也不是?水利部门、不垂直领导、山东省寿光市私改弥河防洪大堤 、无部门管? 我为了我的建言、能引起中央的重视、彻底改变、国土部门、垂直领导、垂直作弊、缺少监督、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无部门管这一弊端、我借寿光市政府未履行承诺 、我不停的检举他们的一些违纪违法问题、不成想捅出腐败窝案、招来今天的灾祸。 现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铁案如下: 一、富氏给腐败官员洗钱骗了我、上告捅出腐败窝案、遭到打击报复、进京反腐维权、结果、被拦截拉回、颠倒黑白、将举报人判刑入狱。 二、山东省国土厅、潍坊市国土局、寿光市国土局、三国土部门、关于富氏违法占地、他们制造了省、市、县、上下三级、合伙作弊、共同出卖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恶性事件。 三、寿光市国土局、侯镇党委、公安局、三党政部门、分别从各自的小金库中拿出、6万元、20万元、12、2万元、代表政府替富氏还钱。 四、寿光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司法部门、合伙作弊造假、共同将侯镇党委的20万元、指鹿为马、强说是富氏的钱、恶意制造了这起冤案。 2008年、被骗走农民工工钱40余万元、上访讨债、寿光市侯镇党委、政府答应给41万元、2011年却只给了给了20万元、我不同意、再上访、寿光市公检法就把这20万元、也说我是敲诈勒索的。 2013年4月27日、寿光市初级人民法院出具、(2013)寿刑初字第105判决书。 罪名:敲诈勒索富氏20万元判刑七年。 书证:保证书—今收到侯镇镇政府、帮助追回富氏骗款20万元、从此不再上访、特此保证。 丁振忠2011年10月6日 物证:侯镇镇政府财务开出的、一张20万元的银行支票、支票上盖有侯镇镇政府的财务公章及镇党委书记、卜庆华的个人私章、 书证、物证、连在一起、最恰当的罪名:政府强迫交易。 罪名、书证、物证连在一起赤裸裸:胡说八道。 2013年4月29日、向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3年9月12日出具、(2013)潍刑二终字第78号裁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2014年7月1日寿光市初院再次出具、(2013)寿刑重初字第2号判决书、原判。 2014年7月15日我被发送到山东省潍坊监狱 2019年8月8日我刑满释放、七年一天刑未减。 寿光市初级人民法院纯属、游戏法律、毁坏法律、亵渎法律、甚至可以说是颠倒乾坤!并且、事情发生在依法治国期间、这直接就是对中国依法治国的公开挑衅!也是中国司法的奇耻大辱!这么明显的冤案、国家信访局二次转下我的信访给寿光市初级人民法院、他们不予理睬、真是社会之羞、法治之耻 ! 出狱后,我拿着释放证、回家乡派出所落户口,网上显视我的户口、一直在村中落着,没有入狱记录,后来、很多懂法之人帮助查找了很多相关部门、甚至是最高法、都没有查出我服刑的(2013)寿刑重初字第2号判决书档案,假判书已确定无疑。假判决书进监狱、新中国历史上无一例、我有可能成为新中国第一奇案 我的信箱、dingzhenzhong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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