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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于2018年年底介绍我给他朋友做一些家装门窗,已经于2018年年底完成,去年年底一分钱都未付

    江西-南昌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09-13 03:51

    朋友于2018年年底介绍我给他朋友做一些家装门窗,已经于2018年年底完成,去年年底一分钱都未付,过年的时侯他一直于各种理由没有付一分钱,直到今年我打电话给朋友多次,才支付了3000元货款,还有3400元货款一直又以各种理由拖欠,打电话不接,微信拉黑,回短信息今天在这里,明天又在那里,说过二天一定给,又说到7月底,7月底又说到8月底,8月底又说9月份,9月份又说中秋节前一定清帐,到目前又是一个谎言。请问这可以以诈骗罪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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