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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个工伤冤案望能够安排律师代理我工伤此案。

    湖北-襄阳工伤赔偿人气( 发表于:2019-09-16 11:21

    2013年12月15日18点,我(马平战)骑二轮摩托车接我老婆(王心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王心菊成植物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王心菊没有责任。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2014年12月12日向高新区仲裁委为王心菊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的时间是111天。到襄阳市人社局为王心菊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刨除111天,王心菊申请工伤认定结止时间应为2015年4月4日。马平战在2015年3月9日和同村村民马超一同到襄阳市人社局为王心菊申请工伤,襄阳市人社局领导不懂法律,(以发生交通事故当天起算365天为王心菊工伤申请时限),不给马平战工伤认定表,也不出据《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导致王心菊工伤期耽误了两个多月最终导致超出工伤认定期是襄阳市人社局“制造的冤案”。导致王心菊2019年3月31日因工伤重型脑损伤转脑出血至死。诚请微办案律师代理王心菊工伤冤案,取证(1)2015年3月9日马平战和马超到襄阳市人社局工伤生育科为王心菊申请工伤认定,领工伤认定表遭拒绝 证人马超及证明。取证(2)2018年12月12日襄阳市人社局工伤生育科领导电话询问王心菊工伤情况的电话录音,承认高新区仲裁委确认王心菊劳动关系过程中,我和马超到襄阳市人社局工伤生育科为王心菊申请工伤认定招据绝的事实。将王心菊工伤资料送到法院或检察院申请重审或发回重审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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