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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解聘选举物业

    吉林-长春破产解散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09-19 08:52

    物业解聘选举物业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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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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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 长春 解答问题:7984条

      你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是否解聘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建议业委会在进行投票表决解聘物业公司时,应当及时通知所属街道、居委会和物管部门,寻求三方指导和监督。街道、居委会和物管部门则应对业主大会递交上来的解聘程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开票方式等一系列操作进行审核和监督,将选票结果予以公示。如果解聘程序既做到了依法依规,又接受了三方监督,那么解聘纠纷就会减少很多。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回复于 2019.09.1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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