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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咨询

    浙江-杭州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09-24 10:09

    您好! 近日知悉,被告(二女儿,现年77周岁)的母亲于2002年取得长河街道滨兴小区拆迁安置房一套,该房于2004.1.7经中介人介绍转卖第三方买受人,至今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19.9.6买受人以未协助完成过户手续为由,起诉房屋共有人(子女7人及兄妻1人)。 被告母亲育有二子五女,此房屋转卖时,被告母亲已经过世。被告及其余姐妹4人均未作出明确放弃遗产继承表示,但根据农村风俗,被告兄弟二人未告知遗产明细情况下,直接独自继承母亲全部遗产至今。 19年8月中旬,被告接到兄妻电话告知需要被告去访,但未表明去访真实目的,被告以当日有其余安排为由拒绝。次日接到电话告知不必前往。至此,被告仍未知去访真实情况是为补签合同,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且在买受人受让该房的15年间,未曾接到任何其权利主张,也未曾收到任何兄弟姐妹的转告,告知被告买受人需求。 现通过法院传票提供相关资料知悉,该合同已有共有人6人签字确认,唯留被告及被告小妹2人未签。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2004年1月7日,被告母亲死亡注销时间为2004年10月12日,由兄弟二人直接收到房款。 本案中被告自始至终均未知情案件起因,经过等各种细节。在被告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接到法院传票,且被告年事已高,故咨询针对本案,被告下一步需要怎样处理。 抱歉打扰,还望提供帮助,十分感谢!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程杰律师–大律师网

      1886883299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87条

      需要看下具体情况,建议面谈

      回复于 2019.09.24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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