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工厂收童工,童工现已死亡可以要求工厂赔偿吗?

    广东-深圳工伤赔偿人气( 发表于:2019-09-29 10:45

    2003年10月29日出生的孩子被某电子厂在2017年3月(孩子当时13岁半)录用至2019.6月死亡,死亡时15岁半,已经两年多工龄。孩子在工厂时发病至病重,多次给主管提及,但是工厂不管不问,孩子仍然带病加班加点工作一周,最后实在不行,工厂也没有救治,直接给送上车回老家,下车后就倒地送医,不到半天死亡,很多检查都没有来得及进行。医生给出具了死因:1,重症肺炎,脓毒血症,呼吸衰竭;2.多器脏功能障碍;3,电解质紊乱。最后的临床表现是呼吸衰竭死亡。人社局调查确实非法了使用该童工,工厂也交了人社局罚款,但是工厂瞒报一年。工厂对家属不管不问,推卸责任,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家是河南农村,属于南水北调移民,家庭非常困难,父亲因此偏瘫,母亲也接近崩溃痴呆,确实需要救助。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