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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纠纷。

    广东-汕头侵权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09-29 23:14

    土地纠纷。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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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汕头 解答问题:5914条

      你好,想咨询关于土地纠纷哪方面的问题,请详细描述清楚,以便根据情况给你提供更合理的法律建议。
      《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回复于 2019.09.3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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