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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经济纠纷咨询

    贵州-贵阳合同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9-10-11 15:38

    我是美食城商户,2018年9月份和花果园聚丰美食城签订租金合同,交了2万5的进场费,2万押金,合同约定任何情况进场费不退,10月7号,美食城整体开业,10月9号开始,美食城要求停业维修烟道,12月15日重新开业,开业后一直经营惨淡,很多商户陆续停业,五月份,家里出事我也停业了,7月份美食城强制断水断电,这期间美食城一直未通知我进行协商解除合同,9月份,美食城起诉,要求我付租金及管理费21万。当时进场的时候约定的保底月营业额为3万,合同写成了租金,抽点为营业款的18,两者取其高。因为停业,美食城同意3个月不收保底,后因为经营惨淡,美食城要求商户都营业,不记保底,按实际营业款抽18,9月份,美食城起诉,要求我赔偿租金及管理费21万,我现在要求退进场费和押金,同时赔偿停业两个月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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