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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搞建筑工程的,在工地负责监督质量,与甲方、监理方、设计方沟通等工作。

    西藏-那曲融资顾问人气( 发表于:2019-10-19 22:35

    我是搞建筑工程的,在工地负责监督质量,与甲方、监理方、设计方沟通等工作。去年工程开工后,到目前为止也没发工资,去年多次向工程负责人借钱,并且说明是用于家庭生活,还贷款等开支。前前后后借了有24万元,现在工程进入收尾阶段,资金出现问题。现在工程负责人要求我退还我之前借的钱,并且说我如果不还,就告我挪用公款,请问我这种行为是构成了挪用公款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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