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因经营需要,我与2011在城市周边转让了几亩土地,一次性付给村民使用金。

    宁夏-固原婚姻家庭人气( 发表于:2019-10-25 03:51

    因经营需要,我与2011在城市周边转让了几亩土地,一次性付给村民使用金。根据使用需求,陆续搭建了一些简易库房,今年所属乡政府说我占用农田,强行将我的库房拆掉,至我个人财产收到特大损失,请问乡政府做法合法吗?我是否有义务承担所有损失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