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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问题想委托律师

    江苏-无锡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9-11-22 11:04

    这是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内容 12.1甲方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导致乙方无法囊续经营或使用该商铺, 经乙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不予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还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已形成附合的装修 残值损失(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装修除外)。 12.2乙方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收回该商铺,乙方品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全部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提前解除形成的该商铺空置期(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及商业管理费 损失、甲方基于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考虑而给予乙方装修期或经营优惠期的租金损失、甲方为满足 乙方特殊的交粉条可额处增如的工程建设或改造费用和增添设施设备的费用、以及因乙方违约给 甲方造成的其他合理损失或甲方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12.3不可抗力 第是相品加山和不可抗力致付该商铺灭失或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上面有说赔偿三个月空档期的租金,保证金也不退还 ,如果我提前三个月和购物中心谈等于给他三个月招商期 还需要赔偿三个月的租金吗? 还有就是商场如果不同意退场,我该怎么办?如果最后商场不同意退场 我怎么和他打官司呢?可以委托您这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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