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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人夜间上班开摩托车在人行道撞伤行人,交警判定为全责。之后报备给保险公司交强险为伤者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用

    广东-江门国家赔偿人气( 发表于:2019-11-24 09:10

    因本人夜间上班开摩托车在人行道撞伤行人,交警判定为全责。之后报备给保险公司交强险为伤者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用,现在伤者出院总共的费用达到6万多元,伤者家属找保险公司商讨后续赔偿费用,结果保险公司给的答复是不做伤残鉴定和法院起诉的情况下包括之前垫付的一万元一共只赔偿伤者11000多元。请问交强险11万死完伤残赔偿里,如果不做伤残鉴定真的连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一系列费用都无法赔偿吗?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解决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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